彰化黃姓男子,因不堪剛出生的女兒不斷哭鬧,竟將她打到肋骨斷裂且腦傷、癲癇,檢警追查後更發現,他還曾經將2個月大的兒子打成植物人,須終身靠呼吸器維生。最高法院痛斥黃男犯行惡劣,但考量他坦承犯行,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重傷害罪將他判刑8年定讞。
去年初,黃男的小女兒因肋骨骨折送醫治療,醫生發現女嬰全身都是傷痕,腳趾也被燙傷生成大水泡,主動通報彰化縣政府,縣府緊急介入安置,才發現女嬰遭虐打、燙傷,經過追查後,又查出兒子早就成為植物人,長年住在醫院中。
檢警調查,黃男有習慣性施虐嬰幼兒的傾向,2014年5月26日他的兒子剛滿月不久,他因其哭鬧竟毆打並激烈搖晃,導致男嬰出現頭部外傷、腦膜下出血、肋骨骨折,送到醫院急救後,腦部缺氧過久,男嬰已成植物人。
由於黃男每次虐嬰時妻子都不在,妻子回家才發現孩子傷勢嚴重而趕緊送醫,檢警約談黃男到案,他矢口否認犯行,妻子則閉口不談,讓案情一度難以突破,直到大女兒向檢警透露「爸爸把妹妹打到床底下,打得非常用力」。檢方認為其證詞可信,依傷害致重傷罪提起公訴。
彰化地院一審將黃男判刑10年6月,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為,黃男因工作不順利,經濟屬於弱勢,再加上控管情緒能力差,才會有虐童的違法失控行為,考量他犯後坦認犯行,將他改判8年徒刑,案經上訴,最高法院駁回定讞。
中時電子報 2017年11月29日